未来五年,山东的城镇化建设将如何布局?保障房将占到多大比例?济南未来的建设将有哪些大动作?18日举行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议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初步透露了答案。
低收入和住房困难认定标准继续放宽个人住房用于公租有望得到政策鼓励
“十二五”期间,山东初步计划新增各类住房保障数67万户,到2015年住房保障户数占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户数比重达到20%以上。
“十二五”期间,全省将新建(筹集)廉租房4.5万套,适当提高实物配租比例,到“十二五”末,全省廉租房实物配租比例达到50%左右。适当放宽经适房保障范围,逐步将经适房供应对象由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2015年,全省将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5万户,棚改安置房 (论坛 新闻)有条件的应就地就近建设,零星分散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也可在一个小区内相对集中。
据悉,山东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中的住房困难群体,有条件的市、县,应逐步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了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适当放宽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认定条件,低收入认定标准线要逐步调整到当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上,住房困难认定标准线调整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
此外,廉租房套均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经适房面积应控制在中套住房80平方米、小套住房60平方米。
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力争再增3.2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山东省住宅建设计划投资18600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19000亿元,商品房竣工面积3亿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4.3亿平方米,存量住房交易面积1亿平方米左右。到2015年,全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35平方米左右,比“十一五”期间增加3.2平方米,使居民住房质量和居住水平稳步提高。
“十二五”期间,山东将支持居民自住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适度发展中高档商品住房,不断增加面向城市普通居民的住房供应。房价过高、上涨过快、有效供应不足的大城市,可积极组织建设限价商品房,定向供应本地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此外,在住房公积金监管上,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规模以上私营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十二五”期间,各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逐步达到各12%的标准,新增公积金缴存职工100万人。研究制定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贷款政策,不断满足中低收入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其他重要规划
●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5%左右,山东半岛城市群达到65%以上。
●发展壮大中心城市,做大做强济南、青岛两大中心城市。到2015年,全省17个设区城市全部发展为大城市,其中特大城市达到10个左右。
●“十二五”期间,山东城市建设计划投资5360亿元,年均增长10%,并加快青岛轨道交通建设步伐,推进济南轨道交通开工建设,开展烟台等特大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研究。
●到2015年,全省17个设区市实现天然气主干线全覆盖,所有市县、30%以上的建制镇用上管道天然气。
●到2015年,所有城市和县城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热普及率大中城市达到60%以上,小城市达到40%以上。
●到2015年,山东省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