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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济宁人才网 时间:2024-05-22 作者:济宁人才网 浏览量: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shando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邮箱

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sdaep@shandong.cn

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qdhjjczbgs@qd.shandong.cn

山东省济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jnhbjiance@ji.shandong.cn

山东省威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whsdswhhjjczx@wh.shandong.cn

报名时间:20245219:00—52817:00

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资格审查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将以上材料打包发放至招聘单位的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面试人员范围。按照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岗位认知、创新能力等,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体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统筹开展考察、体检工作,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的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各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0531-51799089

山东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0532-88810711

山东省济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0537-2164608

山东省威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0631-5231639

2.监督电话:0531-51798105

、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520

附件下载:

附件1: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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