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梁山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人才强企战略,满足县属国企高质量发展及业务扩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企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一、招聘职位
梁山县县属国企副总经理若干。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应聘副总经理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和岗位招聘要求的相关专业,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
3、经历要求:应聘副总经理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县级及以上国有企业任副职领导职务或任中层领导职务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中型企业任副职领导职务或任中层领导职务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银行业相关融资业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信廉洁,勤勉尽责,作风严谨。
(2)擅长公司运作,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管理经验丰富,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统筹沟通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较强的大局意识,服从领导安排,能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职务要求
1.分管文旅工作的副总经理。熟悉旅游景区、文化场馆行业动态及运营发展趋势;具备丰富的行业内部资源,及招商、运营等全过程管理水平和敏锐的客户意识及细节品控意识;能够独立撰写项目前期商业市调、运营报告和策划方案;熟悉文旅小镇、商业地产、旅游地产开发模式,对项目前期定位、规划、设计、招商、策划等各阶段的工作有较好的把控能力;有知名景区、文旅项目、特色小镇运营管理经验优先。
2.分管投融资工作副总经理。具有金融学、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教育专业背景,具有敏锐的战略眼光、丰富的投融资渠道和项目策划包装,财务管理或者投融资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债券和基金等资本运作,精通财务、资本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在金融、证券、投资、担保等领域具有较广泛的人脉资源,有成功的融资案例。具有财务或金融类注册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3.分管工程建设副总经理。具有工程管理、建筑学、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目前在县级及以上城建投资公司、一级资质房地产公司或建安类企业任职,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工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独立制定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和目标定位,有完整的项目开发经验,有成功的项目开发案例。具有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等相关证书者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2.涉嫌违纪违法的。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4.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按照统一调配、合理适用的原则,在招聘结束后进行统一配备任职,任职的县属国有企业包括:山东梁山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梁山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梁山水浒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梁山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梁山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二级公司。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薪酬待遇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根据招聘人才市场价位和所承担的责任、经营规模、经营管理难度等因素,采取招聘企业和聘用人员双方协商的方式确定具体薪酬待遇。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与企业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相挂钩。
四、应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准确、完整、规范填写《梁山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报名表》及相关附件,并将报名表及附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sxgyzcswzx@163.com。报名材料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者面谈,报名期间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要保持畅通。
(二)面谈。采取随报名,随面谈的方式,当通过初审后,由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组织面谈,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素养、履职能力,并确定拟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对应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同时,征求其所在单位执法执纪部门意见,考察结果提报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人员。
(四)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五)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六)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任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期3年,按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符合聘任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主任,联系方式:13562796747。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应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梁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23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梁山县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2023年应聘梁山县县属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个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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