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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祥县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济宁人才网 时间:2023-06-27 作者:济宁人才网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升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共5820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220名,乡村公益性岗位5600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就业困难群体:

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16-24岁失业青年等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就业困难群体:

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农村45-65周岁大龄人员等群体。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或用工协议),试用期1个月,协议一年一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统一为乡村公益岗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各镇街岗位数量见《2023年嘉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分配表》(附件1)。其中包括732名特需公益岗见《2023年嘉祥县特需公益岗一览表》(附件2)。

(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 6月30日(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持有关证明到各村(社区)报名。

(四)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村(社区)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需提供:

1、《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两份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抚养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相关证明;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

6、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需提供: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低保证》;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残疾证》;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以及抚养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相关证明;

(五)民主评议:村(社区)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要根据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对申请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六)审核公示。村(社区)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镇街负责对村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包括资格复核、人员面审等。

(七)审批反馈。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镇街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五、聘用管理

由各镇街组织各村(社区)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嘉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7-6868952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嘉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分配表.xlsx

附件2:2023年嘉祥县特需公益岗一览表.xlsx

附件3: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docx

附件4:嘉祥县镇街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联系方式.xls

嘉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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