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拟招聘233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鱼山街道户籍或常住人口中的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农村45-65周岁大龄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户籍在村民委员会)。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金乡户籍或长期居住在金乡县;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随军家属及退役军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80%基本补贴+20%绩效补贴”发放,绩效补贴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岗位补贴不超过800元/月,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27日
2、报名地点:各村民委员会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①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乡村振兴部门有关证明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农村45-65周岁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⑤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抚养协议书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系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的,另外填写附件3《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公益性岗位备案表》,未如实说明情况进行备案的,按照申报材料虚假予以清退。
(二)民主评议
村(社区)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根据报名人员的困难程度、综合能力、综合素质,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优先确定拟安置人员。
(三)审核公示
将拟安置人员报鱼山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在本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县级审批
公示期满后,鱼山街道办事处将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五)签订协议
由镇(街道)组织村(社区)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岗前培训
村(社区)组织人员开展岗前集中培训,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等。
(七)组织上岗。
培训结束后,村(社区)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五、岗位管理
(一)日常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村(社区)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
(二)监督管理。鱼山街道办事处负责全程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鱼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7-6528590
金乡县鱼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5日
附件下载:
2023年金乡县鱼山街道办事处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xls
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公益性岗位备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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