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梁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确定聘用的辅警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梁山县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此次公开招聘委托梁山县民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计划招聘勤务辅警共60名(男性)。(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四)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能够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能够保守工作秘密;(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特警执勤岗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体重指数在17.3至27.3之间)。其他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以及经我县公安机关确认辅警身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和招聘简章内容,自愿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需本人前往现场确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还将进行目测、身高及视力检查。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报名地点:梁山县一号公馆北邻爱多客超市十楼1012房间(报名费:100元)(2)户口簿。查验户口簿首页、索引表及本人页,留存复印件一份;(4)个人征信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留存原件一份;(5)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6)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使用A4纸打印并在背面注明个人查询帐号、密码,以备查询真伪。(7)机动车驾驶证、各项专业技能证书、体现个人特长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查看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的档案材料,需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留存原件。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如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影响考试,责任由报名者本人自负。3、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比例少于聘用计划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的聘用计划调整到应聘人员较多的职位。考试分为体能测评、笔试。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由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体能测评通知书按要求参加测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范围,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应聘职位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技术能力,内容包含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常识及公民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形象气质、适岗程度等综合素质。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应聘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工作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核。如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梁山县民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五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期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同用人单位现有聘用人员一致,并随国家政策统一调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考试举办方或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我方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联系电话:15634530109;1995331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