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教育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职业院校专任教师考察招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教字【2020】5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及高层次人才40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奖、省级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省级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全省师范类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选手;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等;
5. 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关证书;
6. 初级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招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技能及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当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p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1 日—11月2日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将《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比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zzrsc@sdpu.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报名岗位+姓名+所学专业”。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方为报名邮件投递成功。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学院初审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联系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电话:0537—3617905。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学院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本次人才引进不受报名比例限制。
3. 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到证;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5)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大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岗位要求的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9)与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版的1寸照片3张。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考试采用面试、技能操作或直接考察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案于考试前一周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考试由学院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按照实际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进行考试。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考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聘人员宣布。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组织加试。
考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引才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考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五、考察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引才岗位空缺情况,学院可从考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未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择优调剂使用。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包含在内)。
七、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八、其他
1.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pu.edu.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3. 此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
附件1: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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