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安排,决定实施微山县事业单位第五批“优才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62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在我省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省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3)。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人社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此次招聘资格审核时尚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学校人员,凡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管理岗位。应聘其他单位的人员,凡与应聘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9:00-8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23日9:00-8月27日16:00
报名网站: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eishan.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8月2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8月23日9:00-8月27日16:00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1年8月27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1年微山县事业单位第五批“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引才单位应留存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则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毕业院校、专业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原微山县人才服务中心(微山县东风东路清水巷8号)
需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要求全部提供彩印件)
1、《2021年微山县事业单位第五批“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打印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学位网学位在线认证报告;
4、提供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解除协议或《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3);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考生应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综合类考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类考试工作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谈、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专业测试、答辩、说课试讲等形式。面谈结果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
面谈、面试的时间:8月29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面谈、面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结果、面试成绩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单位需要,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博士研究生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微山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凡考生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和诚信档案库。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本年度引才总量和编制限额内,引才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可以留用;未留用的,可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协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调剂安置。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三)补助政策
对引进的国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人每月补助3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年内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
五、其他
1、此次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微山县人民政府网(www.weishan.gov.cn)公布。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3、请各位考生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做好个人防护,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好体温检测及消杀防疫工作,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面试时,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持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4)、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点。来微山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微山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微山的人员,应在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凡违反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或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防疫部门电话:0537-8221573
考试组织机构电话:0537-8222226(综合类),
0537-8220710(教育类)
附件下载:
1:2021年微山县事业单位第五批“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x
中共微山县委组织部
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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