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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教体系统第四批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12人)

来源:济宁人才网 时间:2021-08-09 作者:济宁人才网 浏览量:

为优化我县教师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继续实施事业单位“优才计划”,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化青年教育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引进12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 国内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 国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 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我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优才计划”部分岗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5周岁(1975年8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1980年8月9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1985年8月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报名人员,凡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名该单位管理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8月13日16:00

报名邮箱:jtjrsk2021@163.com

报名人员将《梁山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5)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发送。

2.资格审查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

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梁山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5)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8)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

(9)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引进人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的,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报名的,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成绩按1:3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面谈成绩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同分者,依次按42所“一流大学”98所“一流学科”全日制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学历层次高、毕业时间(按学期算)较晚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在递补、挑选确定岗位时,仍按上述办法执行。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教体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年度引才计划总量和单位编制限额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双向选择原则推荐使用。对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按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济发〔2020〕13号)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我县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享受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由县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梁山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引进的42所“一流大学”98所“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球TOP2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县财政3年内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梁山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3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引进的42所“一流大学”98所“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生,县财政3年内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梁山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县财政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

以上引才补贴和购房补贴,服务期限未满的,应全额退回所领取的相应补贴。

(三)对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每人报销不超过1000元。

九、其他

(一)本次“优才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梁山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优才计划”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咨询电话: 0537-7368759

附件下载:

1.2021年梁山县教体系统第四批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3.2018-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名单.doc

4.报名须知.doc

5.2021年梁山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doc

6.2021年梁山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优才计划”诚信承诺书.docx

7.同意报名证明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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