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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汶上县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公告(17人)

来源:济宁人才网 时间:2021-07-24 作者:济宁人才网 浏览量: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持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汶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21〕4号),继续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17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济宁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报名。其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优才计划”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报名人员凡与报名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名该单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7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8日11:00-7月31日16:00

报名网站: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enshang.gov.cn/col/col20049/index.html)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7月3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引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7月31日16:00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1年7月31日16:00前,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3);(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3);(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网站进行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 : 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考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面谈)时间、地点见《面试(面谈)通知单》。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 : 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报名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引才总量和编制限额内,可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在原单位或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调剂安置。报名人员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1、“优才计划”公告、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汶上县事业单位第三批“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附件3:同意报名证明信.doc

附件4:报名须知.doc



汶上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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