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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金乡县中医院及学校(校医)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41人)

来源:济宁人才网 时间:2021-07-17 作者:济宁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和单位发展需要,现将金乡县中医院及学校(校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中医院计划招聘25名;学校(校医)计划招聘16名。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中医院备案制人员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应聘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紧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校医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和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金乡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7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9:00-7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6日11:00-7月30日16:00

报名网站: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xia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1寸3张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26日11:00-7月30日16:00

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金乡县中医院及学校(校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金乡县中医院及学校(校医)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研究确定后,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及时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紧缺专业岗位报名比例为1:2),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金乡县中医院及学校(校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备档案袋)、《应聘金乡县中医院及学校(校医)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与报名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应聘人员可提供考试成绩单;要求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需提交相关材料证明);(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4)限制户口的岗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2021年7月26日前落户);(5)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知识和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其中医药卫生专业按医疗、影像、中医、护理、康复五类分别命题,各类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有效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本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安排在同一考评组。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员可采取面试、考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一)考察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在招聘工作中曾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考察结果不得确定为合格。

(二)体检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校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八、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8729976(卫健局)

0537-8707692(中医院)

0537-8772185(教体局)

监督电话:0537-8721141 0537-8721797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金乡县中医院及学校(校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1年金乡县中医院及学校(校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 .doc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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