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鱼台县经济发展对警务力量的需求,弥补执法力量不足。现拟面向社会招收警务辅助人员数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共30名,全部为非执法非涉密辅警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鱼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
端正。
(三)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3
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鱼台县勤务辅警职位C需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辅警岗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七)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以及经我市公安机关确认辅警身份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5月27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鱼台县京港汽车城院内。(济宁达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
(2)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工作派遣手续、劳动合同、单位工资台帐(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等体现工作经历的材料;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
(4)下载填写完备后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场初审合格的,交纳报名考务费80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报名期间严格执行防疫规定,提供健康码,佩戴口罩。
(三)打印报名资料。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鱼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鱼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应聘职位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内容包含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常识及公民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等。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达到比例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形象气质、适岗程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和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进行,共测评三项内容,分别为:“10米x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具体标准见(附件4)。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体能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七、体检和政治考核
一经录用统一体检,在报名网站上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进入政治考核范围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三)人员递补
体能测评结果和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对应聘人员因放弃体检、政治考核、聘用资格,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以及聘用后一年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本次同招聘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八、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名单,在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用工备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期间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新聘用人员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等待遇,提供制式服装。
咨询电话:16688052365
附件下载:
附件1:济宁达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公安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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