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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第一届微山县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济宁人才网 时间:2021-03-17 作者:济宁人才网 浏览量:

为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促进全县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经县政府同意,县司法局决定开展第一届县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工作。现将选任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职责

   在司法局组织下,对本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情况依法进行监督。职责权限主要包括:

  (一)针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向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向司法局提出监督动议;

  (三)参加本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四)对本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询问,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五)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对本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六)承担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三、聘任程序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自荐(推荐)者,请登录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shan.gov.cn/)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微山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推荐)表》,填写有关情况后将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公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在以下邮寄或者发送邮件方式中提交我局,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

1.邮寄。邮寄地址:将有关资料邮寄至新华书店发行中心5楼行政执法监督科。

2.电子邮件。电子邮箱wsxsfjzfjd@ji.shandong.cn;

3.联系人:王宇电话:8221076

  报名截至时间:2021330日。

  (二)审核批准

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报政府批准。

  (三)聘用

  经政府批准后,司法局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四、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期为两年,聘任期满自动解聘,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内存在《微山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司法局将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司法局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料和物质保障。

  附件下载:

1、微山县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推荐)表.docx

2、微山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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