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3年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13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指导意见》(济人社字〔2013〕6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等。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7月8日。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农业委员会人事科(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市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537-2348283。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每人缴费70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7月13日。
地点: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市政府12楼市农业委员会会议室。
考生按通知要求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岗位需求的专业文化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
济宁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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