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面试工作,根据《2013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指导意见》(济人社办发〔2013〕62号)文件精神,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面试工作
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2013年度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性,市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1、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7月5日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市中区红星中路1号 5号楼六楼 电话:0537-3155697)
需提交材料:《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在职人员应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父母双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父母户口簿和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办)证明信;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
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携带有关材料前来办理。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试人员按规定每人缴纳70元。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面试时间:2013年7月12日上午 专业加试8:00--9:00 面试答辩9:30—12:00
面试地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楼会议室(市红星中路1号5号楼);
面试方式:
药学岗位、中药学岗位采取专业加试、面试答辩相结合方式;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岗位采取面试答辩方式。
3、面试内容
专业加试采取笔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与所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
面试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必备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4、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由市人社局从人事考试机构面试考官库中选取,专业技术岗位相关专业专家考官不少于三分之二,面试考官一经确定,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人员实行全程封闭管理。
面试之前对所有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统一评分标准。
命题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均签署责任书,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与考生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对聘请的考官,用人单位可付一定的劳务费。
5、面试考场
面试时,分别设立面试答辩(专业加试)室、侯考室、考后休息室。面试答辩室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核分席、计时席、监督席;并在面试答辩(专业加试)室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侯考室内张贴考试纪律;考后休息室设立意见箱征求考生意见建议。
6、面试程序
参加面试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按时到达侯考室:药学、中药学岗位考生7:30前到达以进行专业加试;会计学(财务管理)岗位考生8:30前到达。
工作人员宣布考场纪律和注意事项,核对考生证件;专业加试结束后,考生返回侯考室。所有参加面试答辩考生抽取面试答辩顺序号并在《面试答辩抽签顺序表》上签字。
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答辩顺序号。专业加试开始时未到达考场、面试答辩开始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不再递补。
上午08:00-09:00 专业加试环节
开考前5分钟,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进入专业加试考场,现场启封试卷。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及时封卷,阅卷人员进入考场当场审卷打分;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返回侯考室。
上午09:30-12:00 面试答辩环节
考生按抽取的面试答辩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带领进入面试答辩考场,面试时间每人共15分钟(包括思考、准备时间),答辩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引领至考后休息室。
面试答辩、专业加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面试考生集体宣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实行专业加试的岗位专业加试成绩占40%、面试答辩成绩占60%)。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连同面试结果、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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