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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方案

来源:济宁人才网 时间:2013-07-04 作者:济宁人才网 浏览量:

为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13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的有关要求,制定面试方案如下:
一、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上照片同底版)2张、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父母双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和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应聘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簿。进入面试人员于7月8日前到市住建委人事科(光河路74号,联系电话3239861)进行资格预审。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面试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给面试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和面试工作纪律等相关注意事项。同时,每人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3年7月12日上午9点30分。

三、组建面试考官组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所有考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外聘或从人事考试机构面试考官库中选取,主考官从这7人中产生,并对外保密。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应自觉实行公务回避。

四、考点设置及工作人员

(一)面试考点设置。考点设在市住建委老办公楼(市中区红星路与供销路交叉口西南角)。考点内,面试考官组设面试室、候考室和考生休息室。面试室内设考官席、考生席、工作人员席、监督席(纪检监察人员监督)和旁听席。旁听席仅限面试巡视员旁听。

面试室与候试室间距要适中,既要便于联络,又要保证保密。除考官、面试室的工作人员、监督员和巡视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面试室。

(二)工作人员。面试室、候考室、休息室工作人员,要抽调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人员。

1、面试室内工作人员3人,设计分员、记时员、监督员,监督员均应由纪检监察人员担任,负责监督面试室的各项工作。计分员除完成本岗位工作外,还负责提供面试所需的各种表格及考场中所需用的设备及工具,并负责收回每场考官的面试评分表、考生成绩登记表、汇总表和考官的评分表。

2、候考室内工作人员2人(男女各1人)。负责抽签,检查证件与其人是否一致,每场面试开始前,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纪律、考生须知、面试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候考室与面试室之间设1名联络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联络员不得进入面试室和候考室。

3、考生休息室工作人员2人(男女各1人),负责管理面试完毕的考生。

五、面试程序

(一)抽签。1、工作人员于面试前3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无误后,抽签确定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考生在面试顺序表上签字。工作人员在《面试顺序表》上签字密封后交监督员保管,严格保密,向考官组只提供考生的面试序号。面试结束后,监督员将《面试顺序表》启封交记分员登记成绩。

(二)考官熟悉面试试题和答案 。面试试题请专家命制。主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启封面试试题和答案要点,组织考官学习掌握试题内容和答案要点,统一认识,形成一致的意见。

(三)联络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

(四)提问。考生席上放面试试题。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3分钟准备后逐题回答。全部试题答完后,报告回答完毕。主考官宣布“请考生退场”。考生立即离场,在联络员的引导下到休息室等候。

(五)评分。每个考生回答完全部试题后,考官按面试测评要素逐项打分。

(六)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值的办法确定每个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公布成绩。待考生成绩汇总后,由主考官签字,由记分员在面试室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考生离开考场。

考生的面试评分表由考官签字,成绩汇总表由主考官、监督员和记分员签字,存档备查,半年后方可销毁。

试评。第一名考生作为面试的试评对象。考生回答完毕后暂时退出考场。考官们可通过商议确定该考生得分。所得分数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考官在打分时的注意事项:1、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考生。2、要待考生回答完所有试题后,再进行打分。3、打分时,首先确定考生回答的情况符合测评要素评分标准哪个档次,然后再打分。4、要按照统一的打分标准独立打分,相互之间不得协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委党委书记、主任柳景武担任,市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组副组长韩剑力、副主任朱勇任副组长,成员由龙玉记、张建霞、孔德刚、杜景艳、陈文阁组成。

七、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严把面试室和候考室入口关。除面试考官、监督员、巡视人员和面试室内的工作人员凭证进入面试室外,其他人员都不得进入面试室。考生答题时,任何人不得在面试室内随意走动。除候考室的2名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都不得进入候考室。

(二)严禁使用通讯工具。面试考官、工作人员、考生在开始结束前不准使用通讯工具。

(三)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后,实行全封闭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四)面试期间,考官和工作人员除统一休息外,不得擅自离开面试室,休息时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等有关信息。

(五)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应自觉实行公务回避。

(六)考生在回答问题时,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暗示自己的身份,更不准透露自己的姓名、籍贯、工作单位等信息。

(七)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政策和要求办事,违者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官取消其考官资格,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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