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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济宁经济开发区第二批“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通知返回公告列表 >>

2021-05-17 被浏览:245次

根据《2021年济宁经济开发区第二批“优才计划”公告》规定,将对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21年5月21日、5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

资格审查地址: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710室(济宁经济开发区麟祥路1号)

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1、《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报名前为济宁市在职人员,须提供离职证明相关材料;

6、其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8、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9、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包含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须提供《应聘人员亲属回避承诺书》。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材料准备不齐,造成资格审查无法正常进行的,视为自动弃权。

3、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5、面谈、面试等环节有关事项见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通知。

6、目前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服从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消杀防疫工作,佩戴医用口罩,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如有发热等症状的考生,提前告知资格审查部门,注意个人防护工作。

咨询电话:0537-6980818

点击下载:

附件:应聘人员亲属回避承诺书.docx

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2021年5月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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